國家發改委關于人血白蛋白臨時最高零售價格的通知 |
發布日期:2007-09-29 16:35:42 |
湖南省物價局轉發 《國家發改委關于人血白蛋白臨時最高零售價格的通知》 各市、州物價局: 現將《國家發改委關于公布人血白蛋白臨時最高零售價格的通知》[發改電(2007)264號]明傳電報轉發給你們,同時將省管血液制品人免疫球蛋白的臨時最高零售價格一并調整下發,從2007年9月28日起執行。原省物價局湘價消[2007]77號、湘價函[2007]108號文件中有關價格和加價率的規定同時廢止。各地價格主管部門要加強價格監督檢查,嚴厲查處囤積居奇、哄抬價格的行為。對典型價格違法行為要公開曝光,維護廣大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 湖南省物價局 二00七年九月二十六日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公布人血白蛋白臨時最高零售價格的通知 發改電[2007]26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發展改革委、物價局: 鑒于當前人血白蛋白供應緊張,為維護正常的市場流通秩序,鼓勵企業增加供應,決定公布人血白蛋白臨時最高零售價格,現將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國內生產的10g:50ml/瓶人血白蛋白,統一最高零售價格為360元,其他規格品價格按《藥品差比價規則(試行)》核定。國內生產企業應結合本次價格調整,適當提高獻漿員營養費標準,在嚴格執行國家有關采漿規定的前提下,鼓勵獻漿員獻漿。 二、為緩解國內供需矛盾,允許進口人血白蛋白價格在國產品價格基礎上最高上浮5%。 三、為保障邊遠地區供應,在青海、寧夏、甘肅、西藏、內蒙、新疆、貴州、廣西、云南等9?。▍^)銷售的人血白蛋白可在上述價格基礎上最高上浮5%。 四、各地價格主管部門要加強價格監督檢查,嚴厲查處囤積居奇、哄抬價格的行為。對典型價格違法行為要公開曝光,維護廣大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 本次人血白蛋白價格調整是在國內市場供不應求的情況下采取的一項臨時措施。待國內市場供求平衡后,我委將重新核定人血白蛋白價格,不再按產地、銷地區別定價。 本通知自2007年9月28日起執行。 附表:人血白蛋白臨時最高零售價格 國家發展改革委 二00七年九月十八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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